內容來自sina新聞

房產過戶已十年信息仍然不對稱



??投訴人:小陳

??我傢因為追債的緣故,與一對夫妻打瞭一場官司,但法院判決後對方也一直未還款。經多方打聽,我們瞭解到對方在懷化市有一處房產,2011年1月和2014年8月,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查明系對方無抵押、無糾紛、無買賣關系的房產,並及時對這套房子給予瞭查封。

??可

沒想到,到10月22日強制執行期限時,鶴城區法院執行局人員卻告訴我,據市房產局最近說,這套房子已於2004年賣給瞭別人,因此,執行局不能拍賣這套

房產。我們無法理解,十年前就已過戶給他人的房子法院為何未查出詳情?我們想弄個明白,而市房產局工作人員就一句回復:市、區兩級法院調查及一些律師查詢

沒能查出該房子已經轉讓,是因為以前該局多處辦公,以致信息不同步。

??我們懷疑是房產局有人故意造假,多次要求查看當年交易的詳細憑據,但房產局就是不肯出示證據。其中究竟有何貓膩?

??受理記者:歐金玉

??看

到投訴人提供的法院當時查封的材料,記者也像投訴人一樣心中充滿瞭懷疑:十年前已到房產局備案登記的房產過戶為何法院幾次都未瞭解到真實信息?近日,記者

采訪瞭懷化市房產局的相關負責人,對方解釋說,是因該局電腦系統原因造成當時房屋登記的個別土信貸高雄鳳山土信貸信息沒有同步,所以在當事人委托律師第一次查詢該辦理信貸房貸銀行有哪些任何問題免費諮詢信貸房貸房屋登記信息

時,沒有查詢到該房屋已經轉移登記至他人名下的事實,該局也於2014年1月13日受理瞭鶴城區人民法院查封該房屋的業務。後來該局在受理法院查詢時,發

現該房屋已經於2004年9月8日轉移登記到他人名下。

??在記者的再三要求下,房產局出示瞭當時交易的原始檔案以及交費的原始票據。記者將所見告知投訴人後,小陳仍感氣難平:房產局工作失誤,傳遞錯誤信息後又不認真釋疑解惑,害得老百姓多跑好多冤枉路。他呼籲有關部門能轉變工作作風,認真解決百姓訴求。

p>



新聞來源http://cs.house.sina.com.cn/news/2014-12-27/07455954391474337803084.s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ourtn7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